<
t6b3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逍遥小书生 > 第一百八十八章 理想与偏差
    在看到他的县尉腰牌之后,官媒的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,说话和声和气,毕恭毕敬的,眼角的鱼尾纹都能开出花来。

    李易终于明白为什么古时候的读书人要削尖了脑袋往官场里钻,什么实现人生抱负,报效国家都是说出来给别人听的,当然也不乏有真正秉持一腔热血的忠君爱国之士,但大部分人,看中的只是当官之后的风光无限和手中所握的权柄,毕竟就算是一个小小的从八品县尉,在一区一县之中,影响力也不可小视。

    难怪每年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的涌进科举大潮,若是侥幸得中,能谋个一官半职,便可光宗耀祖,走上人生巅峰了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他两世为人,懒散惯了,不想受官场那些条条框框的约束,对于这些东西也没有多大的追求,被这么多人一声声“县尉大人”“县尉大人”的叫着,时间久了,怕是还真的经受不住这样的诱惑。

    那官媒问完了该问的东西,立刻就识相的告辞,恐怕明日一早就能将所有的事情都办的妥妥贴贴。

    她来之前,小环就已经准备好了炭火炉子,耽搁了这么长时间,炉火早就灭了,匆匆忙忙的去烧火。

    羊肉照例是由柳如意来切,手中刀具上下飞舞,速度奇快无比,李易看不清她的动作,切出来的羊肉薄如蝉翼,刀工精湛,让他心中羡慕无比。

    和柳如仪在外面洗好菜,炉火也烧的旺了起来,先下在锅里煮了一些,一家人围在炉旁耐心的等待。

    李易隔几天就会教小环一个新的菜式,大多数时候,柳如仪也会跟着一起学,如今不像是几个月以前,顿顿都是稀粥白面,就算是平常日子里,饭菜也格外丰盛,不过要说最受欢迎的,还是火锅。

    这东西不管对古人还是现代人都有一种谜一样的魅力,尤其是在天气寒冷的时节,吃起来更是舒爽,等到过些日子下了雪,外面天寒地冻,一家人围在炉旁吃着火锅,那才是真正的享受。

    老方蹭了一次饭就吃上瘾了,有模有样的在府城的铁匠那里打造了一口鸳鸯锅,拿回家去,一股脑将肉菜调料、油盐酱醋之类的全都倒进去,煮到一半,柱子嘴馋忍不住,吃了第一口就吐了。

    “小兔崽子,这才过了多长时间,嘴就变刁了?”

    老方皱起眉头在熊孩子屁股上踹了一脚,拿起筷子从锅里捞了一口带血丝的羊肉,咀嚼了几下,没咽下去也吐的稀里哗啦。

    之后才意识到这东西里面可能还有些门道他没有摸清,自己拉不下脸,差自家的婆姨去问小环,临走的时候,带回去了一些李易自制的火锅底料,从那以后,老方的上火就一直没好过,身上还总带有一种羊肉的膻味,每天跟着李易在府城和寨子来回,李易一般都和他保持足够的距离。

    今天吃火锅的时候,柳如意罕见的没有和他抢,李易以为他苦口婆心教她的火锅礼仪终于听了进去,心中大是欣慰。

    初来这个世界的那段日子,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填饱肚子。

    填饱了自己的肚子还不够,还需要解决一家人的吃饭问题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李易所期望的,只是每天喝的稀粥里面能多几粒米,素面中能多些油水和菜色,就心满意足了。

    初来乍到,对于这个世界有一种莫名的排斥以及畏惧,想着在不饿肚子的前提下,能够舒舒服服的过完这辈子,也不枉老天给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。

    虽然初始设置出了一点小问题,地点没得挑,年代没得选,家里的情况也不好,但好在性别没变,这些日子走过来,波折虽多,但一切也还顺利。

    后来自己家里吃饭问题解决了,又要解决更多人的,老方,以及这些年没有亏待柳如仪姐妹的那些人,生意做的越来越大,认识的人越来越多,小王爷,公主,甚至是皇帝……

    莫名其妙的爬上了县尉的位子,无数人见了他都得恭敬的行礼,喊一声“县尉大人”。

    这和李易最初的理想偏差太大,要知道,他之前明明只是想要赚些小钱在这里养老而已……

    不过,理想会也会随着时间改变,让他现在就像这样一辈子待在柳叶寨中,恐怕没多久就会被无聊死。

    要养老也得换个地方,等过段时间,手头有充裕的资金,要先在府城买一间宅子,把如仪他们全都接过去,每天在府城和寨子里来回奔波,不仅麻烦,而且累的够呛。

    吃完饭,离天黑还有好一会儿,李易在院子里走了几圈,消消食,想着明天应该用什么巧妙的办法来偷懒,一整天都坐在县衙里面喝茶,茅房倒是没少跑,整个人都快无聊的发霉了。

    一道曼妙的身影从他身旁走过,带来一阵淡淡的清香。

    不用抬头,李易也知道应该是刚刚吃完饭洗过澡的柳如意,这是她喜欢用的香水味道。

    “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柳二小姐淡淡的说了一句,向着门外走去。

    李易见她先去新盖的马厩牵了马,愣了一下之后,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丝喜色。

    她终于要教自己骑马了?

    这件事李易可是判了好久,只是瞬间,他就回过神来,急忙追了过去。

    这辈子加上上辈子,他也只骑过两次马。

    不对,不应该说是骑。

    第一次是被老方抓着趴在马上,颠簸的晕了过去,第二次仍然是被他强行按在马上,依旧是一路的颠簸,下马之后,扶着护城河边的柳树吐了好久……

    那个时候,他在心里面就暗暗发誓,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学会骑马,不说鲜衣怒马,仗剑天涯,最起码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不会再丢人。

    李轩送给他的马的确算得上是一匹好马,额头宽,眼睛又大又亮,炯炯有神,蹄子大而端正,身无杂毛,李易在一本相马书上看到过,一般来说长成这样的马,就可以算是马中豪杰了。

    当然,最直观的辨别方法,就是柳如意征用了这匹马之后,就没打算还他。

    穿过寨子,走上一会就可以看到一处平缓的草地,李易走过去的时候,柳二小姐正牵着马在那里等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