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零章当仁不让
见不得人的东西终究是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的。
这关系到人们的脸皮。
说起来也奇怪,脸皮这东西看似是有形的,其实他是无形的,有形的脸皮起到辨识度,以及美观一类的作用。
无形的脸皮就跟尊严,自信心,以及伪装有很紧密的联系。
鹊巢鸠占计划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,这不是一个和善的计划,云琅在当初规划这个计划的时候,其实参考的是《画皮》。
除过鬼跟蝙蝠之外,云琅想不出还有那些昼伏夜出的存在。
这两样东西的口碑都不好……
刘彻的实力最强,所以他是一颗理所当然的太阳,他成了太阳之后,代表的就是广泛意义上的正确。
任何跟他做对的都是错的,或者是不好的,都应该消灭或者砍头。
大部分的动物在脑袋被砍掉之后,生命也就终结了,只有鬼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个列外。
无数的神话故事里,脑袋掉了的鬼依旧活的生猛,不过,这句话似乎是一个悖论,活着跟死亡是对立的,死亡之后依旧能够生猛的活着,是所有人最殷切的希望,包括刘彻,不过呢,他把这种东西称之为神仙。
云氏的鹊巢鸠占计划里的云氏门徒,在云琅的眼中就是一个个不死的阴魂。
他们离开云氏之后,找到寄生体之后,才算是真正的活着。
这个过程本该是狠辣无情的……
可惜,云氏没有教会他们如何当一个无情无义的坏蛋,这就导致他们在鹊巢鸠占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迷惑,甚至痛苦。
梁赞不能在睡了人家女儿,占据了人家的家业,夺走了人家的族人之后,还能沾沾自喜。
这对夫妻生活非常的不利。
梁赞的老婆怀孕了,夏侯静非常的欢喜,他甚至丢下他正在做的事情,强行钻进由他保管记录的云氏宝库,在里面寻找了一块传说级别的羊脂白玉。
并且霸气的在账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,承诺所有费用,让帐房从他的俸禄中扣除。
耗费了六天时间,在上面刻出一行字——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,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。
并且细心地用绵软的白叠子纺织出来的细布,把这块洁白无瑕的羊脂白玉打磨的水润光泽。
在云琅看来,这块玉已经被他打磨的很好了,夏侯静却不满意,整日里将这块玉握在手中,只要有空,就会拿出来把玩摩挲。
“玉有灵,唯人气滋养之,婴儿皮肤娇嫩,不能触碰粗糙之物,老夫润养之后,就能挂在孩子胸口,达到延年益寿之效。”
夏侯静见云琅一直在盯着那块玉在看,就说出了原因。
“我没有想这些,我在思考,需要扣你多少年的俸禄,才能抵扣这块玉的价值。”
“老夫舔犊情深,你难道看不见?”
“看见了,问题是你舔犊情深,拿的却是我云氏宝库里的东西,这未免有些不合适。”
“此物饥不能食,渴不能饮,君侯一代高人,计较这阿堵之物,令人失望。”
云琅若有所思的道:“云氏的东西没有白拿的。”
夏侯静张开双臂呵呵笑道:“老夫的全部身家都在此,君侯想要砍,想要剁尽管下手。
只是,亏欠君侯的是我夏侯静,也只是我夏侯静,不是梁赞,也不是我那个未出世的小囡囡。”
“你确定梁赞生出来的是闺女?”
夏侯静停下在手中不断转动的玉石,有些失落的道:“梁赞说如果所生为男,就姓夏侯……
老夫不愿意让世人以为梁赞入赘我夏侯氏,身在数千里之外又不能阻止梁赞如此莽撞的行为,只好期盼这一胎所生为女。”
云琅有些动容,轻咳一声道:“先生恐怕还是希望梁赞生的这个孩子是男孩吧?”
低头瞅着玉石发愣的夏侯静身体颤抖一下,抬起头道:“或许,老夫是真的在这样想。
我儿被太子殿下枭首……那一刻老夫的心也就跟着死掉了,以为此生也就如此了。
梁赞又给了老夫希望……这让老夫又不愿意离开这个人间……呵呵,人生之机遇无常,无非是在失望,希望之间徘徊,君侯,老夫这棵老树如今又生新叶,看来还可以苟活几年。
董仲舒国贼,老夫不死,你休想得偿所愿!”
夏侯静大步流星的走了,云琅瞅着这个老匹夫的背影,真是感慨万千。
赖账都能赖出如此高度的人,果然不愧为大汉国屈指可数的大儒。
“玉石我们家多得是,夫君干嘛跟一个可怜的老头计较呢?”
红袖的肚子越发的大了,人也变得越发的大度。
以前,在云氏的时候,她统管云氏庄园账簿,曾经为了六十个云钱,就把一个贪渎的管事送进了大牢。
现在,怀孕之后,连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都放在眼中了。
“这是为妾身肚子里的孩子祈福呢。”
果然,人依旧是那个人没有变化。
“妾肚子里的孩子该是一个有福气的!”
红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满脸的幸福之色。
“是啊,现在的孩子都是有福气的,他们从一生下来,就没有匈奴屈辱这个概念,从一生下来,就没有饥馑之忧,更没有尸横遍野的场面给他看。
所以,他们就该死一个善良的人。”
“我儿不做善良的人,只做一个有福气的人。”
红袖可能想起了自己的遭遇,对善良二字非常的反感。
云琅叹口气道:“我发现,善良这东西不是你愿意不愿意有的事情,他本身就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,除非我们舍弃这具身体,彻底的变成鬼,否则,甩不掉。”
“夫君!”
红袖一把抓住云琅的胳膊,抓的紧紧的,认真的对云琅道:“那就在孩子生下来之前,把所有能弄死的坏人,全部弄死,免得波及到我的孩儿。”
云琅认真的道:“我尽量!”
“行刑!”
一个穿着红袄的络腮胡子队正恶狠狠地下达了命令。
十几个手握长刀的军汉,大喊一声,长刀闪电般的落下,只听见‘咔嚓’一声响,十几颗人头齐齐的落地。
血从脖子里喷出去老远,被绑缚着的尸体才软软的歪倒,脑袋没了,他们的四肢就在剧烈的颤抖,这是神经最后的哀鸣。
红袄队正睥睨四方,而后跨前一步展开一道文书大声念道:“凉州牧有令——盗者死!”
吼完之后,再用凶暴的眼神扫视一下围观的百姓,就喝令收队,而后就走进了酒泉郡的土城。
酒泉郡的羌人百姓早就见惯了杀戮。
十几个强盗被处死,引不起他们的同情心,反倒有些兴奋。
一个半大的小子一脚踢飞了滚到他脚下的人头,对别的少年道:“来我大汉当强盗劫杀商队,真是自寻死路。”
这句话引来一个大汉的不满,斜着眼睛道:“你们大汉?忘了你是羌人?”
半大小子并不害怕大汉,瞅着他的眼睛道:“当羌人有什么好的,连户籍都上不了,只能给人家当奴隶,耶耶就是要当汉人,不想当奴隶。”
大汉指着地上的尸体道:“这些人也是羌人!”
半大小子从地上捡起一颗长着一头花毛的首级道:“耶耶的头发是黑的,不是花的。
这些人是西域强盗,咦,莫非你也是强盗?”
大汉见一群半大小子不怀好意的围拢过来,就后退一步道:“你们要干什么?”
为首的粗壮少年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刀狞笑道:“耶耶们是学堂里的学生,先生说过,不服王化者死。”
大汉听闻这句话,大惊失色,转身就向荒原深处狂奔。
为首的少年瞅着大汉奔向远处的身影,嘿嘿笑道:“我们可以狩猎了,不过,要也跟军爷们借用一下他们的弩箭才好去狩猎!”
少年人都是好事之徒,听闻董鹏有这样的门路,齐齐的答应一声,丢掉手里的首级,就一窝蜂的向军营方向跑去。
董鹏一边跑一边大笑道:“我们不仅仅要借弩箭,顺便借一些战马。”
“军爷会不会借?”
“会的,我们用先生的名头去借,斩杀叛逆,我们这些学府学生当仁不让!”